資料來源:09190社會局第89頁
預算機關
臺北市政府社會局
承辦單位
人團科、身障科、老福科、婦幼科、兒少科、企劃科、社工科、安養中心
預算金額
9,279,625,000 元(
計畫內容
預期成果
1.讓民眾熟諳人民團體、合作社、社福基金法,以建立完整會務制度;輔導團體辦理公益勸募,建立 捐款責信制度;扶植社區發展協會推動社區支持及社區照顧等公共事務。 2.依需求評估結果,提供多元身心障礙社會福利服務,含經濟補助、輔具補助、照顧支持以及主要照 顧者喘息服務,以維護或提升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生活品質、促進身心障礙者社會參與。 3.提供多元化老人福利服務,以滿足長者不同之需求,達全面照顧老人目標;建構老人福利服務網絡 ,提供更近便性、高品質服務。 4.辦理310家托嬰中心及4,200名居家托育人員輔導管理,提升托育服務品質;辦理育兒資源暨培力中 心、親子館、臺北玩具轉運站。 5.婦女及新住民福利服務、好孕2U乘車補助及性騷擾防治業務。 6.落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;建構兒少性剝削防制網路;結合民間資源提供社區服務及 安置照顧;完善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資源連結。 7.健全權管機構、團體會計制度,監督財務運用;研議跨專業社福政策,回應社福需求;提升委託經 營效率及監督管理,落實服務品質。 8.以社工專業支持脆弱家庭、街友服務、志工業務等。 9.提供完善多元之照顧服務,促進住民安享樂齡晚年。
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
04 兒童托育 較上年度預算數554,518,000元,增加120,848,000元。 675,366,000
2000 業務費 589,656,000 36,266,000 553,390,000 1,525.92%
2009 通訊費 700,000 65,000 635,000 976.92%
托育及育兒相關業務通知聯繫郵資及電話費。 1 700,000 700,000
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6,646,400
本市公辦民營托嬰機構監視影音現地儲存及異地備援系
統租賃及傳輸費用。
1 16,646,400 16,646,400
2024 稅捐及規費 674,474 1,916,231 -1,241,757 -64.80%
托育服務設施房屋稅。 1 674,474 674,474
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78,500 3,200,000 -2,821,500 -88.17%
專家學者出席兒童福利及托育業務相關會議、審查兒童
福利方案、居家式托育管理
出席費。
121 人次 2,500 302,500
托嬰中心、居家托育及親子館工作人員講習、機構輔導
鐘點費。
38 2,000 76,000
2039 委辦費 565,748,205 25,337,640 540,410,565 2,132.84%
辦理公辦民營托嬰中心。一、人事費:197,132,695元。
二、大樓分攤費:4,998,000
元。
1 202,130,695 202,130,695
委託辦理托嬰中心評鑑輔導方案。
一、人事費:1,983,220元。
二、方案服務費:1,694,211
元。
三、一般事務費:210,000
元。
四、場地使用補貼費:
480,000元。
五、臨時人員酬勞及鐘點
費:228,000元。
六、管理費:132,000元。
1 4,727,431 4,727,431
辦理育兒資源暨培力中心、臺北玩具轉運站及親子館。
一、人事費:87,813,480元。
二、一般事務費:12,921,948
元。
三、方案服務費:27,680,000
元。
四、大樓分攤費:6,331,360
元。
五、臨時酬勞費:3,311,700
元。
六、管理費:2,584,000元。
1 140,642,488 140,642,488
辦理托嬰機構訪視輔導。一、人事費:7,515,360元。
二、方案之執行或服務費:
756,500元。
三、一般事務費:645,748
元。
四、臨時人員酬勞及鐘點
費:190,000元。
1 9,107,608 9,107,608
辦理居家式兒童托育服務人員訪視輔導、管理及訓練。
一、人事費:77,951,568元。
二、一般事務費:2,016,000
元。
三、方案服務費:6,000,000
元。
四、場地使用補貼:
1,440,000元。
五、托育人員體檢費:
1,500,000元。
六、托育人員責任保險費:
1,650,000元。
七、準公共托育人員團體保
險:1,000,000元。
八、大樓分攤費:2,000,000
元。
九、管理費:3,180,000元。
1 96,737,568 96,737,568
辦理托育人員在職訓練。一、人事費:1,792,140元。
二、一般事務費:580,500
元。
三、講師鐘點費:1,520,000
元。
四、臨時人員酬勞及鐘點
費:209,000元。
五、場地使用補貼:
1,612,500元。
六、管理費:60,000元。
1 5,774,140 5,774,140
辦理社區公共托育家園(新增)。
一、人事費:103,388,275元。
二、大樓分攤費:3,240,000
元。
1 106,628,275 106,628,275
2051 物品 497,000 833,460 -336,460 -40.37%
辦理兒童托育綜合業務用文具紙張及相關物品材料等。 1 497,000 497,000
2054 一般事務費 4,172,559 3,629,200 543,359 14.97%
辦理托育服務、親子館及育兒友善園等整體宣(輔)導費
用。
1 2,500,000 2,500,000
辦理托育業務說明會、聯繫會報及訓練所需之費用及印
製證書、獎狀費。
1 113,759 113,759
影印機使用費。 1×12×3000 臺、月、張 21,600 259,200 -237,600 -91.67%
辦理托育及育兒相關業務逾時誤餐餐盒費用。 310 人次 120 37,200
辦理托育人員績優表揚典禮活動(新增)。 1 1,500,000 1,500,000
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84,562 598,989 -14,427 -2.41%
育兒資源暨培力中心、臺北玩具轉運站、親子館、居家
托育服務中心及托嬰中心房
屋建築養護費。鋼筋混凝土
建造,計算方式如下:
(1)未滿30年共計8棟,100平
方公尺以內每棟9,335元,合
計74,680元;超過100平方公
尺部分共計2,993.27平方公
尺,每平方公尺67元,合計
200,549元。
(2)超過30年共計11棟,100平
方公尺以內每棟14,002元,合
計154,022元;超過100平方公
尺部分共計3,560.32平方公
尺,每平方公尺100元,合計
356,032元。
(3)全部共計19棟,100平方公
尺以內合計228,702元,100平
方公尺以上合計556,581元,
總計785,283元。
(4)另考量以往執行情形以
584,562元編列。
1 584,562 584,562
2072 國內旅費 40,300 74,400 -34,100 -45.83%
赴外縣市參加兒童托育業務聯繫及會議差旅費。 13×2 人、天 1,550 40,300
2084 短程車資 214,000 28,080 185,920 662.11%
員工外出洽辦公務所需之交通費。 1 214,000 214,000
4000 獎補助費 85,710,000 106,254,000 -20,544,000 -19.33%
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74,493,400
補助兒童福利、社會福利相關團體或學校等辦理育兒友
善園。
一、人事費:24,424,920元。
二、一般事務費:4,140,000
元。
三、方案服務費:4,262,000
元。
四、場地租借費:6,156,000
元。
1 38,982,920 38,982,920
獎助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提升服務品質(經常門)。 1 34,670,480 34,670,480
獎助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提升服務品質(資本門)。 1 840,000 840,000
4055 社會保險負擔 6,503,400
補助托育兒童平安保險費、慰問金及相關費用。
一、慰問金:100,000元。
二、保險費:6,403,400元。
1 6,503,400 6,503,400
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3,303,200 50,000 3,253,200 6,506.40%
補助辦理臨時托育服務、收托身心障礙幼童及發展遲緩
幼童服務。
一、臨時托育補助:
2,480,000元。
二、收托身心障礙及發展遲
緩兒童:823,200元。
1 3,303,200 3,303,200
4085 獎勵及慰問 1,410,000
托嬰中心評鑑及定點臨托服務獎勵金。 1 1,410,000 1,410,000